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工商注册地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持下列材料:
1、企业持《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其复印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及其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国家机关持批准成立相关文件及其复印件;
2、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5、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6、单位公章。
常州市区企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供以下备案材料:《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常州市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劳动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属于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直接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
用人单位新增参保职工时须提供《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劳动合同书和身份证复印件,1996年之前参保的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到单位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增加手续。
异地户口在常州办理社保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单位参保流程
1、参保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报《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发工资表的复印件;
2、医保办按规定审核参保相关资料,将合格后的参保资料输入微机管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和《征集计划明细表》;
3、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证卡工本费,并交纳两张1寸免冠照片,同时制做医保《专用病历》和IC卡;
二、单位办理异动流程
1、需办理异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填报《异动表》,并出示异动人员的相关资料;
2、新增或补办类异动要有相关资料,如:报到证、工作调动通知书或人事档案等资料原件,并留置复印件存档;
3、办理参保人员调动的需双方单位的签署意见和盖章;
4、办理参保人员退休的需提供《离退休审批表》原件;
5、办理参保人员停保的必须出示:调出统筹区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
6、医保办按规定审核异动相关资料,合格后输入微机管理;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本区非农业)、身份证、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凭证、2张一寸彩照和证卡工本费,立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