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业下岗后社保怎么办理流程,下岗后社保怎么办
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工资区的划分分为4档,金额为该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
一类工资区: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
二类工资区: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
三类工资区:西安市周至县、户县
四类工资区:西安市蓝田县
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材料
1、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2、《西安市失业保险手册》
3、《西安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4、《失业保险金申领认定表》
5、失业人员本人档案
6、两寸照片一张
领取流程
(一)、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二)、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领取地址
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建工路28A(建工路与公园南路十字向东200米路南)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12层。
乘车路线:208、308、37、700路公交车,东新城市花园站下车向东200米路南。
咨询电话:业务科:82282966 财务科:82282981
管理科:82282969 失业保险金发放窗口:82282977
缴费记录管理窗口、参保登记及基数审核窗口:82282979
西安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失业人员依照本实施意见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失业保险。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
3、《西安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资料在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科办理
2、按要求填报西安市失业保险单位注册登记表及西安市失业保险职工花名册;
3、业务科经办人员对以上资料审核确认后,填写西安市失业保险注册立户审批表,并签署意见;
4、业务科科长、分管主任审批并在西安市失业保险注册立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由信息中心编发登记单位失业保险编码,业务科建立单位和职工参加基本信息,为新登记单位填发西安市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并告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的起始日期;
5、业务科经办人员依据单位所提供的工资总额、职工人数,核对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表,并核准确定单位和个人的月缴费额,业务科科长复核,分管领导审批;
6、做好新参保单位的有关登记造册工作。
办理地点
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建工路28A(建工路与公园南路十字向东200米路南)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12层。
乘车路线:208、308、37、700路公交车,东新城市花园站下车向东200米路南。
咨询电话:业务科:82282966 财务科:82282981
管理科:82282969 失业保险金发放窗口:82282977
缴费记录管理窗口、参保登记及基数审核窗口:82282979
失业登记和待遇审核窗口:82282976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失业登记和待遇审核窗口:82282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