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一年度内缴费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两次缴费总额不得超过我市设定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各年龄段缴费注意事项
①1954年及之前出生的参保人员,请确认您是否已开始领取养老金,如还未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请尽快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②1955一1963年出生的参保人员,从2010年度起,应按年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果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后要继续缴纳,应补缴中断年限,中断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没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将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③1964年及以后出生的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的时候,应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根据自身情况,确保60周岁前缴满15年。
我市已出台长缴多得机制,对连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至符合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时,每增加连续缴费1年,增发当年度基础养老金30%。为此,请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尽量提高缴费档次和增加缴纳年限,以保证将来获得较高养老金领取待遇。
四、参保人员待遇领取手续
当您年满60周岁时,请及时到村(居)委会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以便能够在达龄的次月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参保人员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基础养老金(现为每人每月120元)。
五、其他事项
全国已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交接办法,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拟暂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请提供职工参保手册复印件办理居民保暂停缴费,并于养老达龄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如果您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但未参保,请您尽快到村(居)委会申请参保,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想查询近几年的缴费情况,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附近农商行网点进行个人账户权益查询。
如果您需要了解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到村(居)委会或者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