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地转移分两种情况: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具体转移流程差不多。社保转移指的是参保人员不在原来的参保地已工作了,需要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地地区,将社保关系迁移到新地区的过程。原单位可以将参保人员的社保关系转出,而新单位可以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那么焦作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焦作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跨省辖市转入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提出转移申请后,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符合转移条件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后,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跨省辖市转出
参保人员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携带《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新就业地发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信息表》邮寄至新就业地,同时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金管理科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不收费
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大厦南街2号解放区政府院西配楼五楼
电话:0391-2917664
注:外地社保转移为焦作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在本人户籍所在区社保局办理
二、焦作社保异地办理所需材料
省内转移
1、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3、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4、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