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灵活性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各位就业困难人员:
为落实自治区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5]213号)附件4广西就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精神,我县对灵活性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材料审核工作将于今年10月份启动。凡属我县城镇户籍、未曾享受过灵活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也可)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现从事灵活就业的以下人员:
1、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
2、身有残疾但有一定劳动能力;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
4、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
请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咨询有关具体情况,并按《一次性告知书》的要求办理有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手续。申报时间为:10月8日到11月8日。
咨询电话:6223717 小梁
特此通知
武鸣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