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龄工资计算方法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
按本人工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
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
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
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
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所以,病假工资和工龄有关。
员工工龄工资怎么算
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二、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例:某员工于2009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0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50元整,于2011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00元整,于2012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50元整,于2013年12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每月¥18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
三、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包括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钱。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B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A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助理、厂长助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50元整。
6.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不含)级以上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300元整。
7.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职位相应增加;满三年后,所有级别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增加¥5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计算方式与“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相同)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9.连续请事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10.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11.如遇提升,从当月起,按提升后相应职位工龄工资计算。降职亦同。
劳动法工龄工资的计算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