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积极破解制约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不断探索建立符合本省实际、具有时代特色的协辅警制度,全力打造专业、敬业、职业的协辅警队伍。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在当前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日趋繁重的情况下,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将协辅警队伍建设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升为党政工程。省委常委会还专题听取协辅警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协辅警队伍管理和保障工作。省公安厅主动加强与省编办、人社厅、财政厅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为确保协辅警制度的有效落实,全省各地将职责任务分别落实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专门召开由政府牵头的协辅警工作推进会,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平安县(市、区)考核,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二、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首先,省公安厅明确协辅警基本管理体制为政府牵头、公安主导、部门配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点落实人、财、物保障,公安机关全权负责协辅警招聘、使用、管理、奖惩、辞退等事宜,提升公安管理的主导权。同时,明确协辅警的用工模式为统一实施的劳务派遣。其次,各地按照“岗位需求、适量从紧、规范有序”原则,建立有效的协辅警力量配备机制,确保能适应治安形势需求。第三,按照“财政保障、分级负担”原则,将协辅警基本工资、社会保障、服装装备、教育培训、考核奖励等保障性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不占用公安专项经费。
三、严格协辅警队伍管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像抓警察队伍一样抓协辅警队伍”的要求,把协辅警队伍建设纳入警队统一管理,做到政治学习同部署、教育训练同标准、日常管理同要求、文体活动同参与、考核评估同实施,并先后制定出台协辅警队伍管理、奖惩等多项制度规定和配套实施细则。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逐步建立专门的协辅警管理机构,在县(市、区)公安机关设立协辅警管理科或管理办公室,专职履行协辅警管理职责。
四、不断健全完善协辅警激励举措。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激发队伍活力,以增强协辅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宿感和荣誉感。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为契机,将协辅警队伍建设置于公安工作的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重点解决协辅警的法律定位、员额核定、经费保障、最低薪酬、人员出路等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