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规定,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执行其中第二类地区的标准,即调整后东莞、佛山、中山三市,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为1310元每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工资为12.5元。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是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的第二类地区的标准。那么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中的包含加班工资吗?
温馨提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加班工资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也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津贴,此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也不包含在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