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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住房货币化补贴最新政策,江西货币化补贴政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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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住房货币化补贴最新政策还未公开,请参考往年的。

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时提出,全省要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将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

(记者陈璋 通讯员王纪洪)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时提出,全省要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将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

我省将鼓励和支持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通过市场租房居住,政府给予租赁补贴,推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据此,各地要合理确定租赁补贴范围和标准,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原则,出台或修订租赁补贴具体实施意见(方案)。租赁补贴范围和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财力、市场和保障需求等因素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此外,各地还要逐步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覆盖范围。按照国家和我省保障性住房“三房合一”的要求,租赁补贴范围应在原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覆盖范围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江西省住房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江西省住房补贴政策规定属以下情况可领房帖:

江西省住房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腾退承租公房无房职工可享房贴

无房职工腾退原承租的公有住房后,可以申请领取住房补贴。已购公有住房的职工,不论其面积是否达到本人职级面积控制标准,其承租的公有住房必须退回产权单位。住房面积未达标的职工,退回承租房后可领取差面积补贴。2009年6月30日之前退出承租公有住房的,无房职工和差面积职工的住房补贴照常发放。2009年7月1日之后仍不退出承租公有住房的无房职工,按月住房补贴停止计发,并且按市场租金缴交房租。2009年7月1日之后仍不退出承租公有住房的有房职工,按市场租金的3倍缴交房租。

同时,住房补贴政策实施后,产权单位可以根据房屋所处的地段、房龄、结构等因素适当确定市场租金标准。原则上市场租金的标准不得低于每平方米10元。市场租金从2009年7月1日之后开始按月收取。

签了正式协议停薪留职者可享房贴

停薪留职人员若是与单位正式签订了停薪留职协议,属于有房职工的,发放差面积补贴;属于无房职工,发放停薪留职前的住房补贴。无房职工停薪留职期间不计发住房补贴,停薪留职期满返回原单位的,从返回当月起按其职务职级标准按月计发。若与单位未正式签订停薪留职协议,按辞职处理,不发放住房补贴。

有条件的去世职工继承人也有房贴

江西对于1998年7月1日(含当日)之后去世的职工将仍发放住房补贴。房贴由已故职工的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所有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此类推),共同推举一人作为继承代表人,到已故者生前所在单位以已故者的名义申领。房补款项将划入继承代表人的账户,或经过公证后划入各个继承人的账户。

如已故职工原单位因机构改革、单位改制等原因已撤销,继承代表人可向已故职工生前原工作单位的接管单位申请房贴。

购定向销售商品房的职工可领房贴

对于按政策经批准同意单位集资建房,但由于相关手续没有办全或者已经办全但尚未申请办理房改手续的,要按照集资建房相关文件的要求办理房改房产权证,这部分职工不能作为无房职工处理。有其他房改房的,要和本套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集资房面积合并计算。省直房改办于2005年1月10日下发《关于省直单位职工集资房转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直房改发号)之前的集资建房已经办理房改手续的,差额部分按原先房改政策处理;赣直房改发号下发之后办理房改手续的,按文件办理;差额部分如何处理不涉及本次住房补贴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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