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
第一档用气量为420立方米/户?年及其以下,价格为1.98元/立方米;
第二档用气量为420-660立方米/户?年(含660立方米),价格为2.38元/立方米;
第三档用气量为660立方米/户?年以上,价格为2.97元/立方米。
低保户、低收入户,每月用气量15立方米按1.70元/立方米执行。
中国绵阳新闻网讯(记者 文宇)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从2016年1月1日起,绵阳市中心城市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此次调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国家、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10月20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绵阳市中心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对中心城市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最终确定该方案。
据悉,根据居民不同用气需求,我市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量将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用气量为420立方米/户?年及其以下,价格为1.98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为420-660立方米/户?年(含660立方米),价格为2.38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660立方米/户?年以上,价格为2.97元/立方米。阶梯价格实施范围为绵阳市中心城市,包括绵阳燃气集团公司、绵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四川天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3家城市燃气企业供区内的所有居民家庭用户。
阶梯气价方案实施后,燃气费用会不会增加?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按照目前居民家庭用气情况来看,根据职能部门测算,我市中心城市90%的居民家庭年生活用气量保持在阶梯价格第一档以内,所以基本不会增加燃气费用支出。用气量在第二档的有6.20%的居民家庭,平均每月最高增加燃气费用支出7.92元,涨幅不大。
实施方案还提到,执行阶梯气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房产证明的,则以管道燃气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对于“一户多人”家庭用气量,家庭用户(含出租户)人口超过4人的,凭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向供气企业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按每增加1人,在第一档气量上限基础上增加84立方米/年?人、第二档气量上限基础上增加66立方米/年?人计量。
对于困难群众燃气费问题,方案也专门进行了规定。1月1日阶梯气价实施后,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低收入户,每月用气量15立方米按1.70元/立方米执行;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中的“三无”户和总工会认定的特困户,每月由城市燃气企业全额补贴使用15立方米。困难居民家庭的超出部分用气,按对应各档气价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