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民政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83元和518元,在全国各省区中居第二位,46%的涉农县(市、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城乡一体化率全国领先。
下一步,江苏的基本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未来五年,江苏的底线民生保障计划是:依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无着人员以及遭遇重大疾病、突发灾祸的困难家庭,给予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救助。
具体主要指标: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到2020年低保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低保对象审核认定准确率达到99%以上;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封顶线达到当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以上,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底,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应救尽救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