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低保每人每年增至5452元
11月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
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河北省社会救助工作坚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在保障基本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20年9月底全省城乡低保人数达到179.6万人、城乡特困人数达到26.7万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84.05万人,占比达到36.6%。
“十三五”期间,我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2015年底每人每月441元增长至2020年9月底每人每月705元,年均增长10.9%;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2015年底每人每年2671元增长至2020年9月底每人每年5452元,年均增长15.3%,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邢台市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按照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化等多重因素,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4400元/年提高到4836元/年,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标准由4800元/年提高到6288元/年,分别提高10%和31%;城市特困标准提高到10459元/年;失能和半失能的城乡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5%和10%执行,新的保障标准从2020年1月执行。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3万人,其中农村低保22.7万人,城镇低保2.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