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老年人优待证申请条件和方法
1、100周岁以上,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歙县300元)
2、90-99周岁,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80-89周岁的低保老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屯溪区60元)
4、80-89岁其他老人高龄补贴标准分别为:屯溪区每人每月60元,黄山区、徽州区、休宁县、黟县、祁门县每人每月30元,歙县每人每月20元。
此前,安徽省针对80岁以上老人进行补贴的只有合肥市。
为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下一步我省将适时建立并逐步完善全省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对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还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标准、扩大范围。”省民政厅厅长刘健还表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亟待完善,“要探索实现农村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办法。”具体政策参考合肥市此前办法实施如下:
合肥市80岁以上老人从2009年起每年将享受300元的高龄津贴。根据规定,享受补助的对象为拥有合肥市市属四区和三个开发区户籍、截至当年12月31日80周岁以上99岁以下的老年人,补助标准为每位8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300元。补助金于每年国际老人节(10月1日)至安徽省老年节(重阳节)期间一次性发放。100周岁以上老人仍按原有标准发放长寿保健费,不重复享受。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的申请、审核须经四道程序。
1、申请填表: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坚持自愿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连同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和公示材料一并上报乡镇(街道)。
2、审核录入:对村(居)委会上报的老年人申请材料,由乡镇(街道)老龄办(民政办)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乡镇(街道)80岁以上老人信息数据库,乡镇(街道)审核后,将申请审批表连同本乡镇(街道)80岁以上老人汇总表,一并上报区老龄办。
申请办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须知
一、申请办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的条件和程序:
1.凡年满60周岁以上,具有潍坊户籍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持其身份证(或户口本)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老龄办办理。
2.常年居住在潍坊地区,户籍是外地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持其身份证、常住户口证明(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现居住地县(市、区)老龄办办理。
二、优待内容摘要:
1、老年人到医院就医优先。对城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老年人和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2、老年人凭优待证进入公园免购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凡收取门票费的一律实行半价,70岁以上老年人全免。
3、65-69岁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实行半价优惠;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本人须持身份证、优待证到市公交公司办理老年人专用公交卡)。
4、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5、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人,优先获得司法救助,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