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
上调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5元/小时,分别比现行标准上调100元/月和1元/小时。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25年上涨8倍多
从1992年的245元/月最低工资标准算起,25年来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涨了8倍多。梳理公开数据发现,2010年~2017年这7年,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100元、1320元、1500元、1600元、1808元、2030元、2030元、2130元。
“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推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深圳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劳动生产率也在逐步提高,适度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匹配、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匹配,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市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水平。
节假日加班工资相应提高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实施后,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新标准执行。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因此,新标准实施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最低不得低于447.3元/月(不含地补,2130元/月×21%,其中单位缴13%,个人缴8%),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1.5%(单位缴1%,个人缴0.5%),即31.95元/月(2130元/月×1.5%)。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月工资的80%,即1704元/月。
此外,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也相应提高。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工资分别不得低于195.86元/天(2130元÷21.75天×200%)和293.79元/天(2130元÷21.75天×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