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一、实施要求
(一)发放对象。
凡望城区户籍、年龄在80-89周岁的低保老人、年满90周岁和100周岁的所有老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
(二)发放标准
1、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
2、90周岁-99周岁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
3、80周岁-89周岁低保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50元。
(三)审批程序
1、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管理,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三级审批和公示制度。符合高龄津贴的对象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望城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报表》,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2、高龄津贴实施动态管理,申请实行随时申报,按季审批,津贴从审批当月起开始发放,每季首月初发放上季度津贴,未及时申报的不予补发。老人户口迁出、去世后第二个月停止发放。各村、社区应及时掌握老年人口信息和变动情况,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二、资金管理
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季一个月初由区民政局将所需资金及发放名册报区财政局审批,再通过农村合作银行拨付到个人账户。
湖南省高龄补贴自2011年元月份开始实施,无固定收入、年满八十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该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80-89岁50元/月/人,90-99岁60元/月/人、100周岁以上的260元/月/人;80周岁、90周岁的高龄补贴主要由县级财政负担,100周岁以上的由省级财政、县级财政共同负担,对于符合政策的广大老年人来说这不仅是一个收入的来源,更是一种心灵的慰藉。
从湖南省各地的老龄办了解到,当前,湖南省尚未建立统一的高龄补贴制度,各地补贴条件、力度各不相同(如图)。然而发现,近年来,高龄补贴呈现提标扩面的趋势,在对百岁老人的补贴方面,湖南省各地相对一致,涨幅较大,除衡阳市按年补贴3000元外,其他各地均不低于300元/月,株洲、郴州百岁以上老人所领取的生活补贴款,分别由以往的200元、260元,提升至400元,涨幅近200元,其中株洲攸县的百岁老人享受的生活补贴款为600元/月。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的相关资讯,供参考,沿用以往政策,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2016高龄津贴补贴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村(社区)审查。村、社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县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上报各镇(乡)。
3、镇(乡)审核。镇(乡)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信息数据库,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老龄办。
4、县老龄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镇(乡),由镇(乡)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镇(乡)发放。县老龄办根据审批情况将津贴划拨到各镇(乡),各镇(乡)实行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