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原则
1.坚持惠农原则。粮食生产补贴政策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要继续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确保种粮农民受益。
2.坚持透明原则。粮食生产补贴工作要实现全程公开、透明,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政策执行程序规范,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补贴范围
对在本市郊区确权耕地内种植小麦、玉米的种粮农户和本市国有农场种粮职工,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三、补贴标准
1.粮食直补。小麦为70元/亩,玉米为32元/亩。
2.农资综合补贴。小麦为60元/亩、玉米为55元/亩;遇中央调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将随时上调补贴标准。
首农集团双河农场种粮耕地,按照双河农场所在地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及时兑付
,本市各郊区县应于5月20日和8月15日前分别将小麦、玉米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数据上报市农业局,6月20日和9月15日前完成相应的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2.规范程序
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坚持全程透明、公开,严格“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乡镇政府审核、区县政府批准、市农业局备案”的工作程序。粮食直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操作程序》(详见附件1)的要求执行,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
首农集团双河农场符合补贴政策的耕地,按照《关于首农集团双河农场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办法》(详见附件2)执行。
3.明确责任
区县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北京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操作程序》和《关于首农集团双河农场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办法》确定的职责分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资金管理,严禁虚报冒领、集体代领等行为,对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市农委、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区县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区县加强政策宣传、规范管理、完善档案,做好补贴政策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