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务车信息化管理平台
省直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 | |
服务对象 | 省直行政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 |
办理条件 |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经专业机构检测无法满足工作使用需要,不宜继续使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行业标准)。 |
办理单位 | 车辆管理处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3:00-16:30(夏时13:30-17:00) |
办理地点 | 新发路329号,省政府1号楼B329室 |
联系电话 | 0431-88906558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提交材料 | 1.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申请函(说明申请理由) 2.申请配备车辆附相关部门出具的人员、职能调整文件 3.拟更新车辆书面检测(鉴定)报告 4.拟更新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5.拟更新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
【入口地址http://www.jlgwyc.com/vehicleMonitor/a/login
http://www.jlgwyc.com/vehicleMonitor/a/loginSubSystem】
一、河北省公务车信息化管理平台http://gc.hebswj.gov.cn/
河北省公务车信息化管理平台4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实施21周年纪念日。为营造国防教育浓厚氛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印发通知,对全局依法开展国防教育进行安排部署。通知指出,要贯彻落实*关于国防教育系列指示精神,着眼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发展利益,围绕“开启时代新征程、爱国强军谱新篇”主题,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宣传国防法规,普及...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