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代理简介
为非公经济单位和劳动者个人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转正定级、出国政审、代办社保和职称、党组织关系托管等人事代理服务,是湖北人力资源中心(方阵网)的职能之一。湖北人力资源中心还为企业提供社保代理、户口托管、人才招聘、猎头、培训、测评、人才派遣和人事外包在内的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
一、人事代理的概念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劳动部门所属的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提供档案托管;转正定级;工龄认定;档案工资调整;出国(境)政审;代办社保;代办各类职称申报;职工调动;建立基层党组织并发展新党员;户口迁移;推荐就业;组织员工培训等全方位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方式
1、可以由用人单位委托,也可以由劳动者个人委托人力资源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2、可多项委托,将劳动关系、工资关系、个人档案、养老保险等社会统筹委托人力资源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员工档案委托人力资源中心管理;
3、尚未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具备条件的可以成立党支部、党总支甚至党委。
三、人事代理的对象
1、非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各类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3、辞职、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4、国有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委托人事代理。
四、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
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务:
1、为委托方提供劳动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协助委托方研究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方案;
2、为委托方管理员工档案。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出具因公(私)出国(境)、报考研究生、以及计划生育方面所需的与档案有关的证明文件;
3、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进汉落户的接收手续,按规定确认身份、申报职称、计算工龄、确定档案工资;
4、为委托方接转党组织关系,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5、为委托方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
6、为委托方推荐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聘用人员劳动合同鉴证;
7、根据委托方要求,协助制定内部员工培训计划,开展岗位培训;
8、协助依法处理劳资纠纷;
9、代理用人单位需要的其他人力资源业务。
五、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
1、凡注册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等无主管部门、又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由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其他以聘用方式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单位,可根据需要办理委托人事代理;
2、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许可的人力资源中心在核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材料后,应当和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
3、委托人事代理的人员在委托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4、尚未就业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重新就业后,其辞职、解聘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5、在委托人事代理项目中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其代理期间涉及国家统一调资的,档案工资的调整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
6、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其见习期考核、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按期向人力资源中心提供有关毕业生见习期间工作表现等书面材料,其手续由委托代理的人力资源中心负责;
7、委托期间,所委托代理的人员被全民所有制单位正式接收,由人力资源中心凭接收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办理档案转递手续;被其他单位重新聘用的委托代理人员,应及时变更代理手续。
单位名称:湖北人力资源中心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8号绿洲大厦16楼。
电 话:027-87373961,8767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