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费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时开始享受,职业病职工以认定为工伤的次月起享受,符合工伤保险政策的医疗费全额报销。
(二)护理费: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其标准: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分别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给付。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其标准: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四)伤残津贴: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其标准: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为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
(五)职业康复费和辅助器具费:以劳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时享受,符合工伤保险政策的一次性费用全额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五至十级工伤职工的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费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时开始享受,职业病职工以认定为工伤的次月起享受,符合工伤保险政策的医疗费全额报销。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其标准: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三)职业康复费和辅助器具费:以劳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时享受,符合工伤保险政策的一次性费用全额报销。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与检查费报销要求提供哪些资料
由职工或用人单位垫付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和鉴定检查费由用人单位填报《重庆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确认)、鉴定检查费审核结算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三)鉴定检查的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单;
(四)鉴定机构和进行鉴定检查的协议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