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福建省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欢迎阅读!
根据《通知》,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设四个档,分别为:
●1500元/月
●1350元/月
●1230元/月
●113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
●16.0元/时
●14.3元/时
●13.0元/时
●12.0元/时
我们来对照的。同样,福建最低月工资标准也设也四个档,分别为:
●1320元/月、
●1170元/月、
●1050元/月、
●950元/月。
福建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
●14.0元/时
●12.4元/时
●11.1元/时
●10.1元/时
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