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5】4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湖北省最低工资和失业金标准9月1日起上调。
按照文件要求,恩施州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恩施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2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元;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5元。
恩施州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恩施市858元/月,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77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