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济南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该计划对基本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生等方面的建设均做出规定。
【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学费】
在基本公共教育方面,我市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实施县(市)区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工资待遇同一标准,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共建共享和对口交流支援制度。
我市还计划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出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在全市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学费制度。到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所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
【具备健康素养人数超过12%】
在基本医疗卫生方面,我市提出,三年行动计划内城乡居民具备健康素养的人数达到总人数的12%以上。
我市还将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40元以上。按照“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社区(村)”的要求,加快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解决因重特大疾病致贫问题】
在社会保险方面,我市将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先保后征。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将获扶助】
在人口和计生方面,我市将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为主体,逐步扩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覆盖面。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探索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制度和长效节育奖励制度。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120元;满60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奖励扶助金每人年均不低于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