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办证申请
网上预约:申请人通过搜索“河北省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选择办证地点和时间段,然后填写预约证件相关信息及申请人基本信息,预约成功带齐相关证件前往选定出入境管理处。
现场办理:带齐办理护照所需材料,前往任一出入境大厅,按照工作人员指定办理即可。
2、审批
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按规定办理。(政府负责,不需要老百姓担心)
3.缴费
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卡
4.申请人领取证件
邮寄
自行领取
温馨提示:
(1)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2)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
(3)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4)护照有效期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针对普通护照持有人不同年龄,规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申领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为10年,同时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
(5)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为其办理曾持照加注。
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二)提交四张近期二寸彩色(白底或淡蓝底)正面免冠照片(33mm×48mm);
(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A4纸复印:户口页和身份证正反面合印一张);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原件;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六)提交申请人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的外国护照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预约入口: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
省内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知
1、交验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领的,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交验符合办理证件要求的申请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照片1张(已开办免填表申请服务的出入境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
3、核对提交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照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含首次签注)或再次签注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或签注的证明;
5、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含首次签注)或再次签注的,还须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含首次签注)或再次签注的证明;
6、申请探亲签注的,还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一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夫妻关系的每次均要提供结婚证原件);
7、申请商务签注的,须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对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
8.申请其他类签注的,还须交验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证明材料原件;
9、申请逗留签注的,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
(4)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
(5)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10、在同一受理部门,持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港澳签注的,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11、对赴港澳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加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