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全省老龄办主任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认真贯彻全国老龄委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和全国老龄办主任会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动员会议精神,表彰了度全省老龄调研优秀成果,全面总结了去年以来全省老龄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去年以来,全省老龄系统在发挥参谋协调督办作用、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加强敬老宣传教育、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积极努力、克难攻坚、开拓创新,取得了长足进步,推动了老龄政策法规有效落实,老年福利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社会尊老敬老氛围进一步浓厚,充分展示了老年人的价值和风采。
据悉,除荆州市荆州区、松滋市、监利县、巴东县、咸丰县5个县市区年底实行高龄津贴,我省高龄津贴已逐步实现全覆盖。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近百万,年发放经费5亿多元。武汉市将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定位到每人每月100元,神农架林区将高龄津贴发放年龄拓宽至75岁。省办投资40万元研发了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系统,通过组织培训,在全省推广使用,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
记者从省老龄办获悉,“敬老月”活动将于10月1日启动,共包括五项活动内容:一是深入开展孝亲敬老家庭建设活动;二扎实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三是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广泛开展“老有所为”宣传教育活动;五是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