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近日,三明市政府出台了《三明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试行)》,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的范围和条件、申请补贴的流程以及补贴标准等都做出明确规定。通过实施经济鼓励政策,加快推进我市黄标车淘汰步伐。
补贴范围和条件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暂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提前报废黄标车申请领取政府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当地环保部门核实属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2)2017年12月31日前交售给经福建省经信委认定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前报废的车辆;
(3)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4)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含)或无报废年限限制车辆。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1)有排气污染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
(2)申请报废当年已经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2〕第12号)第四条规定的强制报废条件;
(3)提前报废时,车主私自拆除“五大总成”;
(4)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需要报废的黄标车;
(5)2005年底以前注册的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营运车辆未在12月31日前交售的;符合本方案补贴条件,但申报日期超出本方案规定最后期限一个月的;不予补贴。
(6)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公务类黄标车;
(7)属于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补贴申请和流程
●申请所需资料
(1)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报废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验原件);
(3)车主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验原件,要求在本市开户,需提供开户行及支行信息)。
●申请、审核及发放流程
(1)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携带有关资料,将车辆交售给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报废处理,填写《三明市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
(2)环保部门审核该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3)交警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并审核该报废车辆是否属于提前1年以上(含1年),核定年审周期,核定报废车辆车型,是否非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4)商务部门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拟定补贴金额。
(5)财政部门审核补贴金额,将补贴金额拨至商务部门。
(6)商务部门负责淘汰补贴的发放工作。
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注册时间 | 2005年底前补贴标准 | 2006年以后补贴标准 | |
(元/辆) | (元/辆) | ||
货车 | 微型载货车 | 2000 | 2500 |
轻型载货车 | 3000 | 3500 | |
中型载货车 | 4000 | 4500 | |
重型载货车 | 7000 | 7500 | |
客车 | 微型载客车 | 2000 | 2500 |
轻型载客车 | 2500 | 3000 | |
中型载客车 | 3500 | 4000 | |
大型载客车 | 6500 | 7000 | |
轿 车 | 2000 | 2500 | |
专项作业车 | 1800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