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资规、住建、人民银行、银保监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当前宁波市偏热的房地产市场进行“降温”,有力保障刚需,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从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调整限购区域范围、强化金融政策监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以及强化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十条”新政。
该政策从7月7日起实施。
01、保持土地市场平稳
《通知》指出,宁波市将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强化精准供地,保证住宅用地市场平稳有序。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动态巡查机制,强力推进已供项目加快开发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从严核定新出让地块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整住宅用地出让竞价规则,严格控制楼面地价。
调整限购区域范围↓
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购房人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调整为市五区行政区域。
2014年10月1日起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及2016年7月13日起市五区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住宅被征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或被征迁人持协议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除上述规定外,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认定、人才购房、限售等条件和标准,以及房屋交易登记等业务办理流程,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02、强化金融政策监管
《通知》明确,严格执行差异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购房人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家庭住房套数、住房贷款等情况的审核认定。
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项目主体结构结顶后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政策。
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资金未达到规定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不得支出商品房预售资金。
03、保障自住住房需求
根据该《通知》,本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并已连续缴纳24个月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或家庭成员属于本市引进人才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可以在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住房楼盘销售中,优先认购商品住房。具体操作办法由市住建局另行制定。
04、强化市场销售管理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政策,每批次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每批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
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对公开摇号销售商品住房的,应当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对房价地价差低于正常水平的,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对捂盘惜售、虚假宣传、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加大查处力度。
05、新政自7月7日起实施
《通知》自7月7日起实施。
其他各区县(市)及杭州湾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调整有关政策措施。
“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牢牢抓住‘稳’字当头这一总基调不放松,增加供应(包括土地、楼盘)、保障刚需、抑制炒房(投机投资行为)、稳定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浙江
浙江:杭州、绍兴、嘉兴、宁波限购或限售。
全国46个限购城市:
房贷月供哪种还款方式好?
住房贷款分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低,如果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那当然最好。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受政策影响会有变化。一般而言,首套房商贷利率会有折扣,但至于折扣是多少,不同时期、不同的商业银行都会不同,还需好好比较。
那需不需要提前还款呢?有人也许会说,只要投资收益能高过同等资金量的贷款利息,就可以不用提前还贷款了。这种想法很符合机会成本的概念,但有一个问题需要了解。我们见到的银行挂牌利率都是名义利率,以“年”作为基本计息周期。对于房贷,银行是按月计息,一年计息数为12次,说通俗点就是把每月的利息计12次复利,就得到房贷的实际年利率。所以,按照上面的逻辑,只有当你的投资收益高过房贷的实际利率时,似乎可以考虑不用提前还房贷了。
银行房贷月供的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大多数人用的是等额本息的方式,也就是每个月的月供数额是固定的。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每个月的月供数额会不同,前期月供压力较大,但每月固定还的本金是一样的。等额本息的优势在于前期还款压力小,但还的利息会比较多;等额本金的优势在于前期多还本金,这样总的利息就比较少。至于选择等额本金还款还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就需要根据各自的经济条件决定了。
因为等额本金所还利息总额比等额本息少,就说等额本金比等额本息划得来这种说法并不科学。因为等额本息方式前期归还的本金少,后期归还的本金多,相较于等额本金还款,本金在借款人手中的时间更长,当然要多付利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