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公司推迟发工资在每个企业都有的现象,作为员工应理解公司的暂时困难,但如果公司没有困难而故意拖欠工资,而且是长期、多次拖欠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予公司沟通,要求公司及时发放工资,如公司仍不发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一、首先看看企业迟迟发没有发放工资合不合法?
1、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2、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4条的规定,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企业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企业推迟发放工资,不一定是违法行为,是否违法,视乎企业推迟发放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所以作为劳动者并不一定可以以此为依据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如果企业迟迟不发放工资,已经违法的,劳动者应该怎么做?
1、企业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其它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用人单位仍有义务支付工资差额。
2、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或者企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即劳动者可以要求有关部门规定企业以下内容:
(1)限期支付:企业没有支付相关费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也就是企业只要补付即可。
(2)差额支付:
①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②这个规定的金额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不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③《劳动合同法》只要求企业按规定补足已经支付金额与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差额即可,不必再加付补偿金;
(3)加付赔偿金:企业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的期限内,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综上,如果企业迟迟没发工资的,在这个推迟期限在合理的合法的情况下,即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期限推迟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等待;但是如果企业迟迟没有发放工资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那么作为劳动者是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让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发放员工的工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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