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注:办理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乌当区婚姻登记处
贵阳市乌当区滨溪南路1号
0851-86846968
白云区婚姻登记处
贵阳市白云区建设北路7号
0851-84604120
南明区婚姻登记处
贵阳市南明区箭道南巷17号
0851-85817848
办理时限及费用
具体时间请电话咨询
办理期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每对工本费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