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离婚办理条件
1.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娄底离婚办理材料
1.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身照片各两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娄底离婚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娄底离婚办理地点
A 娄底市娄星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 长青街东18号科技大楼5楼
B 娄底市娄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新星南路1000
C 双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娄底市双峰县
娄底离婚办理时限及费用
不收费,材料齐全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