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
5、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本人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枣庄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文化西路10号
枣庄市山亭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香港东街枣庄市山亭区民政局附近
电话:(0632)8811223
枣庄市峄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枣庄市峄城区
枣庄市薛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永福中路2
电话:(0632)4453089
枣庄市台儿庄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兴中路194号
电话:(0632)8611794
枣庄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武夷山路832号
枣庄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德圣路669
台儿庄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文化路
电话:(0632)8611794
枣庄市市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兴安路252
滕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龙泉中路1516
电话:(0632)5825067
山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北京路
峄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仙坛路附近
薛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泰山南路
电话:(0632)4453089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