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条件
1、至少须有一方当事人户口在本省辖区内;
2、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离婚协议;
3、双方均有民事行为能力;
4、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5、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预约流程
1、登录民政局预约离婚登记入口
2、选择预约事项(结婚登记),阅读预约协议
3、填写双方个人信息
4、就近选择登记机关、日期和时间段,预约完成
注意事项
1、 已经预约成功,但不能按时到现场登记的,请至少提前两天撤销预约;
2、 已经预约成功,但想更改预约日期的,请先撤销预约,再重新预约。
3、预约后,当事人可以查询本次预约是否成功或再次打印预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