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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浙江工学院和浙江工业大学等发展阶段,几易校址,数历分合。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杭州船舶工业学校、浙江建材工业学校分别于1994年、1999年和2001年并入浙江工业大学。经过几代工大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2009年6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订共建协议,浙江工业大学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3年5月,由学校牵头建设的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2011计划,成为全国首批14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4月,浙江工业大学入选浙江省首批“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学校设朝晖、屏峰、之江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009.92亩,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现有70个本科专业,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门类,设有27个学院1个部。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16个;具有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药学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9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总值39.83亿元。图书馆面积6万余平方米,藏书(含电子图书)1052万余册,中外期刊53768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053人,其中专任教师2100人,正高级职称教师488人,副高级职称教师92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355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共享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中央“*”入选者10人、教育部*特聘教授1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各类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39人次、浙江省特级专家8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人、浙江省“*”入选者29人、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35人。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20091人;在读各类研究生9265人(博士研究生699人,硕士研究生8566人);成人教育学生17300余人;留学生1112人。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牵头建设)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个、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基地1个、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9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11个、B类7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四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根据ESI11月数据统计);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获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专业1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4门,“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4部,21位教授被聘为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级精品课程5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7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浙江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0个,省优势专业21个,省新兴特色(国际化)专业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MBA项目通过全球商学教育三大权威国际认证之一的AMBA认证。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单位。在近三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国家二等奖7项、省级一等奖15项。学校先后有400多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2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6项。截至底,学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位居全国高校第10位,累计中国专利奖获奖数位居全国高校第6位。,学校科研经费到款5.1亿元。

学校坚持厚德健行的校训,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培养能够引领、推动浙江乃至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精英人才。建校63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2003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近年来,学生生源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近三年在各类高水平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国际级奖33项、国家级奖247项。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本科生初次就业率为96.74%,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为98.09%,本科生出国升学率为26.33%。

学校对外交流活动日趋活跃,已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日本、比利时、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韩国、土耳其、瑞典、芬兰、奥地利、爱沙尼亚、马来西亚、泰国、加纳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近80所高校和机构建立并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中外合作办学、引进海外智力、来华留学生教育和对外汉语教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目前,学校具备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共有来自100余个国家、地区的留学生,学习汉语言、中国文化及本科、硕士、博士专业课程。

学校深入推进校办产业管理体制改革,坚持走产学研结合、协同创新的发展道路。现拥有8家全资校办企业、4家参股企业。其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入选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杭州航海仪器有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学校后勤顺应社会化改革潮流,组建后勤集团,模拟企业化运作,拥有全国高校百佳食堂,构建了适应和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的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在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今天,浙江工业大学理应勇挑重担,努力建成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区域经济腾飞、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浙江工业大学章程

序言

浙江工业大学前身系始建于1953年的杭州化学工业学校,其渊源可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

学校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学工业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乌溪江化工学院、浙江化工学院、浙江工学院和浙江工业大学等阶段。

1994年、1999年和2001年,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杭州船舶工业学校和浙江建材工业学校陆续并入浙江工业大学。

2013年5月,学校成为国家“2011计划”首批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

学校坚持“立足浙江、服务区域,走向全国、对接国际”的办学宗旨,彰显“以浙江精神办学,与区域发展互动”的办学特色,秉承“厚德健行”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传统、“敬业奉献”的教风和“取精用弘”的学风,致力于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浙江工业大学”,简称“浙工大”。

学校-3-英文名称为ZhejiangUniversityofTechnology,简称“ZJUT”。

学校网址为http://www.zjut.edu.cn。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

学校现有朝晖、屏峰、之江等校区。

经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可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四条学校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学校举办者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依法指导和管理学校,为学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第六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推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七条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招生、学科专业设置、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机构设置和人事权、财产管理和使用权等方面拥有办学自主权。

第八条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大使命,依法自主办学,全面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

第九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尊崇学术,尊重教师,关爱学生,促进师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学校教育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教师为主体,依靠全体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4-第十条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

学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合理确定规模结构,科学布局学科专业,着力建设优势特色学科专业,走以提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第十一条学校坚持战略目标引领,科学制定和实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学校实施特色化、综合化、卓越化和国际化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强校,开展协同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彰显办学特色,提升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科技和智力支持。

第二章教育形式与基本职能第十二条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同时开展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中外合作教育等教育服务。

第十三条学校依法确定学历教育基本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制。

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

学校依法制定学籍管理规定和学位授予办法,按照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授予学位。

第十四条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工作,按照“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求创新”的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评估、监督与保障体系,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人才。

-5-第十五条学校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完善科研创新体系,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加强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解决重大问题能力。

第十六条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为己任,与区域发展紧密互动、合作共建、协同创新,推进技术创新和转移、科技成果转化及其产业化,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以*引领人才培养、学术发展,集聚和传播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传承和建设体现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服务区域文化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发挥综合性大学的优势,推动学科的交叉、教学与科研的融合、学校与社会的互动,建立健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共赢的机制,建设形成有机联系、互为促进、协调发展的办学生态体系。

第三章学生和教职员工第一节学生第十九条学生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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