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福建省残疾人每月补贴金额,残疾人补贴细则》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在谈到残疾人福利保障问题时,民政部副部长邹铭透露,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14个省建立了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但现在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补贴范围界定问题、补贴资金来源不一,补贴的标准相差很大。
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上述两项补贴政策明年元旦起实施。
《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闽政(2015)6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精神,完善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落实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制度衔接、全面覆盖,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资源统筹、责任共担。
二、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其他低收入等困难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