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显示,2018年开始,包括我省在内的25个省份将获得由中央财政下发的残疾人专项补助资金。据了解,资金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共预算资金。主要用途包括: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燃油补贴;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第二部分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主要用途包括: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残疾人助学、文化等方面补贴。新增的补贴包括哪些?
1.困难残疾人补贴
申请条件:本地户口,有残疾证;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没有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等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特殊困难残疾人。
发放标准:属于低保家庭的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5%进行发放;属于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5%进行发放;不属于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0%进行发放;不属于低保家庭的一户多残的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60%进行发放。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申请条件:本地户口;持有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长期照护6个月以上。
发放标准:城镇:120元/月,农村:80元/月。
国家给予的各项资金补助下发都是先到各个省份,然后再逐级下达,要知道,这其中最后都是交到村集体手中,大家首先要对政策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不要错过了应该属于自己的补贴才是。
应该怎么申请呢?
1.准备材料:书面申请书、残疾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件等;其中,由于特殊情况,由委托人代办的,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
2.申请步骤:
首先,个人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进行书面申请,交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残联、民政窗口受理并进行初审(10个工作日内);
其次,初审材料合格后,县级残联将转交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核对复审(10个工作日内);
最后,复审通过,县级民政部门将协同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款项到个人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