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2018年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降低了光伏项目的发电价格,从政策看,2018年1月1日之后,北仑地区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为0.75元、分布式发电项目全电量补贴标准降低为每千瓦时0.37元。
据悉,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降低2018年光伏发电价格。通知规定,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标杆电价分别降低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和0.75元,比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均下调0.1元。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全电量补贴标准降低为每千瓦时0.37元,比2017年补贴标准每千瓦时下调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
近两年来,我区光伏发电项目迅猛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占主导地位,据统计,2017年实现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57兆瓦,超过历年来并网项目装机容量的一半。从国家2018年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来看,北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全电量补贴首次超过标杆电价,这将有效的引导和鼓励更多的投资者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成本快速下降。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能够继续保障光伏发电项目获得合理收益,保障新能源项目投资吸引力,促进光伏全产业链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