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巢湖买房,公积金贷款最快15个工作日放款!
公积金贷款受理“一站式”办结
贷款申请受理环节,只要职工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贷款承办银行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贷款信息录入公积金中心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完成申请资料扫描和业务系统受理、面签的确认提交。
当场预签订借款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委托书等办理要件,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一站式”办结。如资料不全的,应于借款人补齐资料之日起完成系统面签确认。
最快15个工作日放款
银行审核环节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全额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审核环节不得超过9个工作日;
第二种是新建商品房组合贷款,受托银行审核环节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三种是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银行审批及落实抵押全过程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在担保核查环节,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及存量房组合贷款担保公司应在收到银行审批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核查手续并报管理中心;存量房全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存量房全额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存量房全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核查过程不得超过12个工作日。
最后一步是落实抵押及档案归档(终审)环节,公积金中心房贷处或分中心、管理部在收到担保公司报送的贷款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担保落实审核确认工作及贷款档案资料流转、归档工作。
整个流程下来,公积金贷款审批各环节涉及银行柜台、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应受理部门、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应贷款部门。
公积金新政出台 贷款年限提高至30年
8月7日,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重磅新政!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调整。
关于公积金的内容就不过多赘述,这次合肥公积金新政涉及3个变化!
贷款额度实行与职工还款能力和缴存余额双挂钩
贷款额度在不高于我市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低值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a: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b: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内(含1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0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5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
账户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当前“还贷能力系数”为0.5。
明确对婚姻状况变化后家庭贷款次数的认定
婚姻状况的变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记入家庭贷款次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分别记入当事人贷款次数。
贷款最长期限从20年调整为30年
贷款最长期限调整为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另外,本通知自2020年9月7日起执行。为保证政策的衔接,2020年8月8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仍按原政策执行;2020年9月7日(含)之后办理网签备案的,按新政策规定执行;过渡期内(2020年8月8日-9月6日)办理网签备案的,可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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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宣布:从10月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也就是贷款基础利率。
定价基准转换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如何定价?这项改革又将给居民家庭带来哪些影响呢?
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现就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二、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三、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四、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严禁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转按揭”“加按揭”服务,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七、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八、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小编来帮你划划重点,
给您好好分析一下:
公告明确,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
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
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因此,以上两条内容的变化可以具体解读为:
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
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
房贷调整频率是最高1年,最低可以不调整;也就是房贷利率不会每个月都跟着LPR走,但预计未来银行为了降低自身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会要求客户每年做一次重定价,根据LPR一年变一次。
同时,央行省级分支机构将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各地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还想更明白一点?
来听听专家怎么说!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以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例,原基准利率为4.9%,现LPR为4.85%??首套房贷若不加点,比基准利率低5个基点(目测加点可能性高);二套房贷加60个基点后为5.45%(4.85%+0.6),约为基准利率上浮11%。
此次调整的最重要的变化,是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的变化。
在这次调整之前,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是贷款基准利率,即按基准利率上浮或者下浮多少,来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调整之后,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是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即在LPR的基础上加点,根据LPR来确定个住房贷款的利率,这是这次调整的根本。
结合“因城施策”原则,小编认为以上变化的具体影响的效果类似于对部分优质首套房贷设置了更高的门槛,因为之前首套房的房贷多数是按照基准利率执行,每个城市的执行水平不一样,部分城市也有很多优质客户可以享受95折,仍然有少部分客户可以享受9折优惠。
简单地来算笔账:
二套房利率一般是按照指导利率的1.1倍数,央行此次要求4.85%+60BP大致为5.45%,正好和此前1.1倍5.4相当略高。
首套房利率最低4.85%,和当前利率水平比不同城市影响不一样,对于允许下浮的城市而言,和当前9折利率比,实际有所提升,因为新的政策不允许首套房利率在LPR基础上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