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的产假早就调至158天了,
生育津贴却只发98天,
那剩下的60天怎么办?
11月9日,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湖南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产假有何变化
早在今天3月,湖南省就出台了相关政策: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共计158天。
新规又进行了调整:
1、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产假。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给女职工发放的生育期间的工资,即产假工资。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这期间的工资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了。
?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津贴怎么发
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湖南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待国家《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已按其他情形发放过的怎么办
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的参保女职工,按上述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016年1月1日至11月14日,已按其他情形发放生育津贴的地区,不进行追溯处理;
2016年11月15日起按照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