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参保女职工产假为98天,难产等情况可增加15天,只有晚育女职工才能享受“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调整后的政策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之外,还将增加产假30天,达128天。此外,之前我市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时,能享受10天护理假及护理假津贴,现在增加到15天。
湖北省卫计委决定在咸宁市和孝感市孝南区
开展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试点工作
在试点的基础上
逐步在全省推广实施
按照省卫计委的要求,
7月19日
孝南区出台了
《孝南区开展省级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试点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的实施对象须满足如下条件: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二孩及再生育条件、具有孝南辖区内户籍或在孝南辖区内常住流入的二孩及以上怀孕、生育对象。
根据该《方案》,孝南区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试点工作内容包括十大块,分别为加强生育健康服务、购买母婴平安保险、给予生育经费补贴、制定措施延长生育护理假期、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建设托幼服务场所、给予婴幼儿养育补助、保障产妇就业权益、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详细介绍如下
竟然这么多补贴!!!
加强生育健康服务
为符合政策准备再生育人群提供取环、复通等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为符合政策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23项(新增4项),将黑白B超检查调整为彩色B超检查;为待孕和已孕的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将实施对象优先纳入家庭签约服务,开设再生育门诊,搭建“智慧计生”平台,为孕产妇提供精准服务;为孕14周以内的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孕妇,免费开展一次彩色B超孕期检查服务;为全区35岁以上政策内二孩及以上怀孕妇女免费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完善区乡村三级转诊救治体系;对孕期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定额补助;利用新媒体和自媒体,建立简便易行的公众服务咨询互动平台,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免费提供孕前、孕期、产后、育儿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专业指导。
购买母婴平安保险
充分发挥区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利用募集的省人口福利基金,为在孝南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院分娩之日起至婴儿出生3周岁以内的母婴平安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险。
给予生育经费补贴
对在孝南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在现行住院分娩报销规定的基础上,另外补助500元住院分娩费用。
延长生育护理假期
对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二孩及以上夫妻,除享受国家、省规定的产假、配偶护理假外,可再增加产假30天,配偶护理假10天。在产假和配偶护理假期间视同出勤,不影响其工资待遇和正常晋升。
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加强妇女儿童保健机构建设力度,设立婴幼儿早期发展中心、新生儿访视科,开设亲子园、妈妈班,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为家长和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开展月嫂培训班,增强家庭科学幼儿能力,为婴幼儿身心健康设立儿童膳食营养指导室、生长发育评估室、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指导室、抚触中心等。
推进母婴设施建设
贯彻落实省卫计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7〕8号)精神,大力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基本需求。到2018年底前,完成24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到2020年底前,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和女职工2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均应配置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建设幼托服务场所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用地租房优先等方式,引导、支持社会机构兴办托儿所,或依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鼓励在各类开发园区、大型企业、学校、医院以及女性职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单独创办或联合创办托儿所,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适当开放;新建居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配套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2018年选择一家区内托儿机构,开展1-3岁幼儿托幼早教服务试点工作。区直相关部门要在建立全程化监管服务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出台3岁以下早教服务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多元化建设、全程化监管的托育、托幼早教服务体系。
给予婴幼儿养育补助
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力度,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婴幼儿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减轻家庭养育成本。对困难家庭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1-3岁入托的孩子,按每孩1000元/年的标准给予早教或托育补助。在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时,优先向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困难家庭及学生倾斜。
保障产妇就业权益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休假制度,探索设立育儿假,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制定有利于女职工平衡职业和家庭关系的相关制度,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保障脱产照护婴幼儿的女职工重返工作岗位。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对实施对象家庭,在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在保障性住房分配时,优先纳入摇号分配,对确因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公租房房租的予以租金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