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就业补助标准进行调整,以下为您带来河南就业补助资金新标准,欢迎浏览!
河南就业补助资金新标准
记者3月25日获悉,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就业补助标准进行调整,以期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了解,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开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办法》适当调整了相关补贴标准。将就业技能培训由分类分专业补贴改为按技能等级补贴,原有A、B、C类专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800元、700元、600元,调整为一级/高级技术/4000元、二级/技师/3000元、三级/高级/1600元、四级/中级/1200元、五级/初级/800元。
《办法》还将原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标准每学期每人1000元,调整为每学期每人1500元;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200元。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1000元调整为15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标准从每人200元调整为300元。
据悉,此次出台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由原有的三项扩大到五项,同时增加了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年度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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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员办:我办召开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监管座谈会
近日,为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监管工作,我办召开了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监管座谈会,河南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和我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办申光晓副监察专员就如何做好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监管工作做了重要讲话。首先强调了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补助资金是重要的民生资金。河南省就业资金项目多,规模大,管理比较谨慎,由于资金分散,覆盖面积大,就业资金管理较为困难。其次,如何加强就业资金管理,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财政和人社部门都需要积极探索相关制度和方法。从中央层面,国务院为加强指导就业和资金管理,出台了相应制度和办法,完善了制度层面,在具体操作执行层面,就业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效率,是否达到制定制度的初衷就成了工作的重点。最后,加强资金管理,是专员办、财政厅、人社厅的共同职责,专员办职能转型以来,工作由事后监督转为全面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资金日常管理。为做好该项工作,三个部门应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协作,共同努力。
随后,人社厅和财政厅相关人员做了交流发言。介绍了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以及作用成效的基本情况、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并表示一定全力配合这次工作,通过核查,找到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政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