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河南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不仅将大大提高,在编制、职称、荣誉等评审方面也将获得政策倾斜,另外,还能确保享受缴纳住房公积金、各项社会保险等优惠待遇……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以切实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近年来,乡村教师队伍弱化问题凸显,不少中小学校教师紧缺、结构老化;由于待遇偏低、成长渠道不畅,乡村学校对青年教师吸引力不足,优秀教师招不来,骨干教师大量流失进城……如何改善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增强吸引力,让乡村学校拥有大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骨干教师?
根据办法,从今年起,我省将启动开展省级免费师范生教育制度试点,依托省内高等师范院校进行全科综合培养,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除学费、住宿费和发放生活补助),为乡村学校培养大批骨干教师。
同时,我省将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对于编制及职称评聘问题,办法中明确:对人口居住分散的农村偏远地区、山区必须保留的学校和教学点,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时予以倾斜;同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另外,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除此之外,我省将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县级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根据办法,我省制定目标: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为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我省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扩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规模,继续实施省级特岗计划,并向乡村学校倾斜。
自起,将以培养小学全科教师为载体,启动开展省级免费师范生教育制度试点,依托省内高等师范院校进行全科综合培养,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各县(市)区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协议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同时,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3年),按我省有关规定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