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对全国100个县教师待遇专题调研发现,乡村教师收入普遍偏低。其中,有14个县的乡村教师平均工资不到2000元/月。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全面部署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计划》提出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从开始,甘肃将解决村一级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住宿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经济待遇上保障每位乡村教师每月增长500元?1000元,明确班主任津贴等。
辽宁省各市、县(市、区)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2013年起,青海省依据地区类别和职务职称,对每一位乡村教师按月给予200至5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76亿元,为乡村学校教师建设周转宿舍8122套。
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教师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师资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教师,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教师与聘委矛盾重重,给*有机可趁。许多原来要好的教师,因此反目成仇,甚至还动用了非法力量,增添纪委等部门麻烦和工作成本。因为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政策影响安定、破坏公平、损害干群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
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逐渐淡化职称工资,或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建立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收入分配,势在必行。
教师收入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大专教师4100元,大学教师4500元。(随国民经济增长)
2.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60元,随着教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教师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3.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特别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他们多代课,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
5、特优津贴:全体教师公认的特别优秀教师,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地区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教育及教学方法,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教师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6、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另外给与补贴,应该是工资35% 。正如国家干部下乡补贴,越偏僻地区,补贴越高,不终身制,离开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