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陕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了,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陕西最低工资的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提高企业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陕西省人社厅日前下发文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工资区的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80元/月、1370元/月、1260元/月、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8元/小时、13.7元/小时、12.6元/小时、11.9元/小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5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兜底的行为,是政府对劳动力价格进行管制的一个结果。出于对一定的社会道德标准的追求,作为次优选择,各国政府大多实施这一制度,以保障收入低微或不稳定的工人最基本的生活,维护社会安定。
应当说,上调最低工资,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影响甚微,但对于收入低微的工薪阶层来说,这种真金白银式地提高待遇,确实是一大利好消息,可以缓解一些生活压力。对于政府而言,此举措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企业发放工资增加了,生产成本就会增加,这就逼迫企业向更有技术含量领域转型;上调还可增加国内消费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向内需增长型转变。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工资发放的标准都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