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北京市退休人员退休金2015有没有什么新政策?会不会涨退休工资?调整方案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23次上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今日发布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此次调整采取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3355元/月。此次调整将从1月1日起执行,1、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随3月份养老金同时发放到位。这是本市第23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惠及本市228万企业退休人员。
挂钩调整
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定额调整
按绝对额普遍增加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本市采取了定额调整办法,并向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倾斜,将退休人员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四档,分别是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4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3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年底前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绝对额标准(元/月)增加后未达到此标准予以补足(元/月)
4550元(含)以上 100 4670(4550+120)
3550元(含)~4550元之间120 3690(3550+140)
3050元(含)~3550元之间140 3210(3050+160)
3050元以下160
■举例
李阿姨,全部缴费年限32年,12月的养老金为3060元/月,按上面图表第三档标准,应上调140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3200元。但与12月的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第四档人员相比,他们上涨160元后,部分人员会高过李阿姨的3200元(3050元+160元),所以再对李阿姨提高10元,使她达到第四档的最高额3210元。在绝对额的调整中,李阿姨实际每月增长的养老金是150元;再加上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养老金,实际共增加养老金262元/月。
调整(元/月)
底前(元/月)按缴费年限增加按绝对额增加调整总额调整后
分档补足
3060 3.5×32=112 14010 262 3322
适当倾斜
65岁以上多拿100至160元
针对本市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今年仍坚持这一做法,对在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底之前年满65至69周岁70至74周岁75至79周岁80周岁以上
倾斜标准(元/月)100 120 140 160
■举例
王大爷,全部缴费年限40年,12月年满68周岁,基本养老金水平3400元/月。每月增加养老金380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水平3780元/月。
调整(元/月)
底前(元/月)按缴费年限增加 按绝对额增加高龄退休人员增加调整总额调整后
分档补足
3400 3.5×40=140 1400 100 380 3780
张大爷,某企业退休工人,全部缴费年限40年,12月年满80周岁,基本养老金水平3900元/月。每月增加养老金420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水平4320元/月。
调整(元/月)
底前(元/月)按缴费年限增加按绝对额增加高龄退休人员增加调整总额调整后
分档补足
3900 3.5×40=140 1200 160 420 4320
■特殊情况
“老工人”月普增640元
目前,本市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适当加大调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640元。
军转干补足到平均水平
第二种特殊调整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355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最低养老金相应上调
此次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参加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晨报记者 肖丹
■相关新闻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增4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发布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具体调整方案。自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增长幅度为9.3%;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长幅度为10%。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之前补发到位。
本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当年受益人群为90.7万人,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48.7万人,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42万人。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人均增332元
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标准是: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80元,二级伤残360元,三级伤残340元,四级伤残32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调整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此二项调整自1月1日起执行。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待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于7月1日进行调整。
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
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档上调11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发布信息,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此项调整自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