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四川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决定自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会议决定,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1250元、1400元,分别调整为1260元、1380元、1500元,平均上调幅度为10.4%,比去年上调幅度低4.1个百分点。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由每小时11.5元、13.2元、14.6元,分别调整为每小时13.2元、14.4元、15.7元,平均上调幅度为10.5%,比去年上调幅度低4.6个百分点。会议要求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不同的档次标准执行。
会议认为,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有效应对消费物价上涨,提振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培育消费新亮点与拉动内需、促进生产具有重要作用。
四川平均工资45697元 金融业80704元排第一
四川省统计局发布《关于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5697元,比上年增加3902元,增长9.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5%。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2555元,比上年增加4590元,增长9.6%;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22元,比上年增加4704元,增长9.6%。其中分行业看,金融行业工资以80704元领衔排第一。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7018元,增长5.8%;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3707元,增长11.7%;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9435元,增长12.7%;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2671元,增长9.5%。
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34203元,增长16.3%;采矿业46595元,增长12.2%;制造业40486元,增长7.9%;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9409元,增长19.3%;建筑业38303元,增长8.5%;批发和零售业39361元,增长12.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458元,增长6.0%;住宿和餐饮业31013元,增长12.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2052元,增长13.6%;金融业80704元,增长8.1%;房地产业43439元,增长8.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304元,增长15.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73246元,增长3.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6497元,增长9.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31642元,增长13.0%;教育业51753元,增长6.3%;卫生和社会工作61092元,增长6.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5614元,增长5.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2062元,增长7.0%。
注: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在市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后的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示。
最低工资制度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对于我国目前如此大规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多数持肯定的态度,但也有一些经济学家对此提出质疑,甚至建议取消最低工资制度。
一些人认为,最低工资标准除了会扭曲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更主要的是,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企业劳动力成本,对企业、尤其是利润率低的中小企业产生致命打击,导致企业裁员,加剧失业,使得本应受政策保护的弱势劳动群体难以进入劳动力市场,违背了最低工资立法的初衷。
另一些人认为,适时制定、标准适度的最低工资从整体来看并不会对中小企业产生较大的负效应,反而会引导企业依靠改进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来提高竞争力,为企业提升产业层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机遇和可能。
最低工资制度的优点有什么?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根据《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到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目前,各地正朝着这一目标稳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