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教育局关于2018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
寒暑假假期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寒假2018年2月2日(腊月十七)至3月4日(正月十七),3月5日(星期一)开学;
暑假(含农忙假期)2018年7月4日至9月2日,
9月3日(星期一)报到,9月4日(星期二)开学。
普通高中学校(含高考补习学校)
寒假2018年2月9日(腊月廿四)至3月4日(正月十七),3月5日(星期一)开学;
暑假(含农忙假期)2018年7月11日至9月2日,
9月3日(星期一)报到,9月4日(星期二)开学。
《通知》对假期工作提了四点要求:
1.放假前工作:
不允许任何学校、任何班级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不得以学生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标准。
2.合理安排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省教育厅规定的《假期生活指导》外,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作业。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布置一些能够激发兴趣、开拓视野、锻炼意志的开放性作业,同时要引导学生广泛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学科拓展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察、教育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活动。
3.做好假期法制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学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举办各类辅导班,也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