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你好,我遭受到了语言欺凌!因为我长得胖了点,有的同学就嘲笑我是‘曲美’,我听了很难受,现在觉都睡不好,我该怎么办呢?”
“这种言语上的欺凌一般不构成犯罪,重要的是我们心理上的调节和认识上的改变。曾经也有同学喊我‘胖娃’,我着实难过了一阵,后来想通了,胖就胖吧,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我要让我的学习变得和身体一样好!这不,胖娃也可以成为检察官嘛。”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该区珞璜中学,通过播放真实案例、动画短片、你问我答、经历分享等多种形式,为40余名初一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向校园欺凌SAY NO”主题法治教育课。在你问我答和经历分享环节,同学们主动与检察官互动,发表自己对校园欺凌的看法。
“刚才视频里的同学因为被强拿硬要和拳打脚踢才反击的,为什么还要负刑事责任?我要是遇到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反抗?”一位小男生提出了自己的问题,立即引起其他同学的关注。
“这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正当防卫,如果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便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也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检察官强调:“但是,防卫行为一定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短片中,小建持刀反击的行为与对方拳打脚踢、强拿硬要的行为相比显然是超过必要限度的,在刑法上叫作防卫过当,这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同学们可以反击,但是一定不能以此为借口持刀伤人。”
课后,检察官向在场学生发放了《“莎姐”在身边》《“莎姐“讲故事》等法治教育读本,并介绍了江津区“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联系方式,鼓励师生积极与“莎姐”检察官联系,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