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教育厅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而有意义寒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放假时间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42号)精神,全区中小学校寒假时间统一为1月21日至2月21日。
二、规范学校假期行为
1、严禁学校和教师假期补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公办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从事补课、辅导等营利活动。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补习、培训活动,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凡违规者,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自治区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寒假期间,教育厅对全区中小学有偿补课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2、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工作要求,不得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有关规定,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其它年级要创新作业形式,减少书面作业。提倡给学生布置一些实践性、体验性作业,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休息权利,让学生过一个欢乐充实的假期。
3、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各地要科学、合理的安排教职工的假期时间,组织校长和教师开展各级各类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升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用科学的思想和理念谋划新学期的各项工作。要注重培训活动的质量和效益,不流于形式或过多占用教师假期休息时间。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寒假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将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向校园周边居住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要密切与家长、社区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实践基地等资源,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及时多途径地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避免在寒假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增加负担的学习或兴趣辅导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合理安排上网时间,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要通过推荐经典图书、撰写读书笔记等形式,组织学生假期多读书、读好书;要广泛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参加亲近自然、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形式的实践,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磨炼意志,在愉悦身心的同时健康成长。
四、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
放假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对假期安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对校(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主要场所进行一次安全全面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对贵重物品要集中保管,对不使用的房屋、设施设备要断电、断水,妥善管理。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重点教育学生不进营业性网吧,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迷信活动,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冰上活动落水等,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并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确保每个孩子健康快乐的度过寒假生活。同时,要建立健全假期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切实保障中小学校假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