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天津开发区幼儿园适龄幼儿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收单位
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保育院,布朗幼儿园,启明幼儿园,第六幼儿园,东方剑桥幼儿园。
二、招收对象
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和慢性传染病),发育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三、学区划分
(一)第一幼儿园学区片
第二大街以北、泰达大街以南、南海路以东、北海路以西的开发区所属区域。
(二)第二幼儿园学区片
第一大街以北、第二大街以南、南海路以西、洞庭路以东的开发区所属区域,以及第二大街以北、第三大街以南、腾飞路以西、洞庭路以东的开发区所属区域。
(三)第三幼儿园学区片
泰达大街以北和东海路以西的开发区所属区域。
(四)保育院学区片
第二大街以北、泰达大街以南、腾飞路以东、南海路以西的开发区所属区域。
(五)布朗幼儿园学区片
第三大街以北、泰达大街以南、洞庭路以东、腾飞路以西的开发区所属区域。
(六)启明幼儿园学区片
第二大街以南、津塘四号路以北、南海路以东、北海路以西的开发区所属区域。
(七)第六幼儿园学区片
第一大街以南、津塘四号路以北、洞庭路以东、南海路以西的开发区所属区域。
(八)东方剑桥幼儿园学区片
泰达大街以南、津塘四号路以北、北海路以东的开发区所属区域。
四、统一报名时间
5月2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五、报名地点
各幼儿园
六、接收办法
幼儿园应按以下顺序录取:
(一)适龄幼儿家长在学区片内房户齐全(含蓝印户口)
须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1.具有开发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房产,且房户一致;
2.身体健康,发育正常,无先天性疾病;
3.适龄幼儿;
4.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二)适龄幼儿家长在学区片内有户(含港澳台、开发区高级人才人员)
1.拥有户籍(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家长开发区高级人才证书;
2.身体健康,发育正常,无先天性疾病;
3.适龄幼儿;
4.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如果本学区片学位需求超出园所招生计划,按户籍办理时间先后顺序(以幼儿迁入户口时间为准)确定学位,本区片内户籍儿童未被录取的,由教文卫体局统筹安排。
七、收费
(一)保育费
1.开发区户籍、高级人才、港澳台、外省市户籍在开发区工作和居住的员工子女保育费每生每月不得超过1200元。
2.天津市非开发区户籍居民子女保育费不得低于1200元。
(二)伙食费
每生每天不超过15元。
上述材料将报公安部门、房产部门核对真伪,如涉及伪造,将取消开发区所有幼儿园入园资格,并保留向公安部门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
5月15日
天津开发区幼儿园招生报名所需材料一览表
类型 | 描述 | 所需材料 |
开发区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适龄幼儿 | 房户齐全,户籍(含蓝印户口,户口登记日期在5月23日前)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开发区,户主必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户主与房主一致。 |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幼儿在开发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父母身份证; 3.区内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 4.幼儿预防接种证; 5.提供“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二孩生育服务证”。计划外生育的幼儿必须提供“计划外二孩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适龄幼儿近期半身照一寸一张。 |
户籍(含蓝印户口,户口登记日期在5月23日前)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开发区,户主必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房户分离(含集体户口)的。 |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幼儿在开发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区内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父母身份证; 4.幼儿预防接种证; 5.“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证,“二孩生育服务证”。计划外生育的幼儿必须提供“计划外二孩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适龄幼儿近期半身照一寸一张。 | |
高级人才适龄子女 | 获得由天津开发区高新技术指导委员会审批发放的高级人才证书的高级人才的适龄子女 | 1.高级人才证书;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幼儿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区内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同“开发区常住户口学生”的4?6项。 |
香港、澳门同胞适龄子女 | 在开发区投资的港澳同胞或受聘于本区相关机构的港澳同胞子女 | 1.幼儿本人和父母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区内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适龄幼儿近期半身照一寸一张。 |
台湾人员适龄子女 | 父母在开发区居住并工作的台湾适龄儿童 | 1.父母及适龄儿童护照,台胞子女还应出示台胞证; 2.区内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适龄幼儿近期半身照一寸一张。 |
非天津市户籍开发区企业员工适龄子女 | 在开发区居住且在开发区工作的外省随迁子女 | 1.父母一方持有开发区居住证; 2.自有住房房产证或租住房屋备案登记单(开发区房产交易所开具); 3.截止到报名时间,具有6个月以上的在开发区交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开具); 4.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同“开发区常住户口学生”的4?6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