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
“双证”新生按所填报志愿,先在第一志愿中录取。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出计划招生数的,则全部录取;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的,则采用抽号方式录取(具体见各幼儿园公告);抽号未录取的根据填报的第二志愿或第三志愿录取(第二志愿优先)。如填报的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幼儿园招生人数均已达到计划招生数,服从安排的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到其它尚有招生能力的幼儿园,不服从安排的由家长自行选择其它幼儿园就读。
2.“一证”新生录取办法
“双证”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一证”新生录取。如借读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各幼儿园制定相应录取办法。未被录取的由家长自行选择其它幼儿园就读。
新生报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绝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虚假证件,均不予录取,并将有关虚假证件送有关部门处理。已经录取的新生其他幼儿园不得录取。市区公益性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受理新生登记。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8033704(局监察室),89382368(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