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市区 2020 年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一、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 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入学、应招尽招;按适龄儿童现住房实行相对就近入学;以社区或街道为界划片。
2. 招生对象
本市区居住的 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
3.招生办法
各学校依据划定的招生范围和《金昌市幼儿园大班信息采集表》分两个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为市区有居住房产的居民适龄儿童。
市区有居住房产(监护人所有的小产权房、监护人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廉租房)的居民适龄儿童,由家长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到划 定区域学校登记。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儿童必须在同一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户主必须是该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非父母为法定监护人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城郊 村社居民适龄儿童,由家长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划定区域学校登记。
房屋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其父母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该房产可以作为入学依据,由产权所在地服务片区学校负责做好入学报名工作。如不能提供无房证明,按无固定住房对待。
第二批次为市区无固定居住房产的适龄儿童。
市区无固定居住房产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本人持身份证明、户口本、居住证、租住合同,按“家长自愿、相对就近” 原则,到划定区域学校登记。
各学校在招完划定区域内有居住房产的适龄儿童后,登记片区内随迁子女,剩余名额应优先招收本区域内其他适龄儿童,确保公平公正阳光招生,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军人子女、应急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家长持《金昌市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学前、义务教育优待审批表》入学。
援助武汉医护人员子女按照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20 号)精神执行。
4.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生程序依次为登记、审核、备案、报名。
7 月25 日前各学校将招生登记具体事宜(准备材料要求、家长排号安排、分批次登记时间等)通过校门口张贴等方式告知家长。做好安全预案,避免家长在校门口长时间排队和拥挤。
7 月 25 日?7 月 28 日,城区各小学依据《金昌市幼儿园大班信息采集表》采集的信息和家长准备的各项入学材料为依据进行入学审核登记。第二批次市区无固定居住房产的适龄儿童,在现居地片区学校登记,登记结束后,由招生学 校入户家访,并对家访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家访结束后,招生学校进行汇总,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学校电脑摇号确定招生名单。对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者(房产证明材料可与房管部门对接进行审核),学校不予登记,按调剂生处理。严禁学生家长多校登记,发现重复登记者,取消其不符合划片区域的登记。
7 月 29 日各学校将拟录取花名册盖章签字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7 月 30 日?7 月 31 日,市教育局对各校拟录取花名册进行审核。
8 月 1 日?8 月 2 日,各招生学校通知家长入学事宜。
8 月 3 日?8 月 5 日,市教育局对各校未录取的市区无固定居住房产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二次调剂派位。调剂结束后,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到派位学校登记注册。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初中一年级招生坚持“对口直升前提下,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
7 月 25 日?7 月 28 日,根据前期生源学校摸底核实学生
基本信息,审定学生直升学校,将各初中学校招生名单下发 招生学校。
7 月 29 日,各招生学校通知家长入学事宜(无法取得联系的,与生源学校沟通)。
7 月 30 日?7 月 31 日,学生到招生学校登记。
二、招生区域和计划
(一)招生区域
小学招生区域
实验小学
昌荣里(14 区),“上海路以东?天津路以西?延安路以北”区域(包括恒昌花园、金盛华城、金盛金水湾、金域名都、融兴家园等小区)。金川公司四号果园 25 号住宅小区。
区一小
金建里(10 区)、金汇里(11 区)、昌华里(15 区)、昌文里(25 区)、昌福里(27 区)、昌胜里(29 区)、昌锦里(31 区)、昌达里(34 区)及金川区城郊村社(高岸子、马家岸、新安村等)。
总校三小
金都里(4 区)、金凤里(5 区)、金冶里(8 区)、金贵里、金水里(9 区)。北京路以东?金川路以南区域。
总校四小
龙首里 1 区、龙津里(6 区)、龙岗里(7 区)、龙泉里(39 区)、龙云里(43 区)、丽景西苑、新金源、聚金润园。
总校五小、区二小教育集团
金阳里(12 区)、金谷里(13 区),“上海路北京路延伸段以西?南京路以东”区域(天庆家园、天庆官邸、华芳家园、上海路街景房、天润花园、阳光华庭、世纪金都、恒昌国际、恒昌豪庭、恒昌华府、香格里拉、天庆西坡二期、公园里、龙泉花园、金沙公馆、龙首一号、八冶颐养等小区),聚金怡园、广厦花园。金源新区,西坡、马家岸,西坡生产区。
总校六小、区三小
金川总校六小和金川区三小在六小校区统一招生、统一编班、统一师资配备、统一教学。
金芝里(18 区)、宝晶里(19 区)、宝星里(20 区),“泰安路以北?长春路以东?河雅路以西”区域(金沙御园、春城花园、怡景园等小区),昌福里(27 区)。
总校七小
宝运里(21 区)、宝林里(22 区)、宝光里(23 区)、宝品里(24 区)及河雅路以东区域(金湖润园、高岸子村等)。
龙门学校
龙川里(2 区)、龙门里(3 区)、龙潭里(41 区)、龙峪里(42 区),白家咀村及周边区域。
2.初中招生区域
在“对口直升”的前提下划定招生区域。
(1) 市实验小学、区一小、区二小、区三小对口直升市三中、市四中。
市三中:“新华路??庆阳路??上海路??南京路??庆阳路”以北区域(包括 12 区、天庆家园、天庆官邸、华芳家园、上海路街景房、金源新区、广厦花园、西坡生产区 等小区)。
市四中:市三中招生范围以外区域。
(2) 总校三小、四小、五小对口总校二中、五中;总校六小、七小对口总校六中;根据相对就近进行合理分配。
龙门学校小学六年级直升龙门学校初中。
(二)招生计划
1. 小学一年级 2400 人
市实验小学 5 个班 250 人
区一小 5 个班 250 人
总校三小 4 个班 200 人
总校四小 4 个班 200 人
总校五小教育集团 12 个班 600 人
总校六小、区三小 12 个班 600 人
总校七小 4 个班 200 人
龙门学校 2 个班 100 人
2. 初一年级 2500 人
市三中招收 18 个班 900 人
市四中招收 4 个班 200 人
龙门学校 2 个班 100 人
总校二中 10 个班 500 人
总校五中 8 个班 400 人
总校六中 8 个班 400 人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招生工作
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招生工作,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教育大局稳定。各校要切实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随迁子女全部入学。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限区域,无条件接受符合入学政策年龄的适龄儿童。各学校要坚决做到不将矛盾上交,造成家长上访;要充分做好学生家长的一切接待工作,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于难以解决、难以现场答复的,先行接待或收集问题,后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后答复学生家长。
(二)加强学籍管理,做好控辍保学、消除大班额工作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班额不得超过 50 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初一学生未报到的,在开学一个月内建册登记上报市教育局。
(三)坚持阳光分班
起始年级新生分班坚持阳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分班方案、分班程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示。起始年级的
分班必须做到学生总数均衡、男女生比例均衡、班级成绩均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求做到教学水平、年龄、教龄、职称、学历等均衡组合。
(四)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规招生造成重大影响 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违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